从郭敬明、于正道歉说起

2021-01-05 由 发布 阅读(938)

2020年12月22日,余飞、琼瑶、宋方金等156名编剧发起了联名抵制抄袭剽窃者的活动。

2020年12月22日,央视网发布了一篇题为《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的文章,直接点名批评郭、于二人,而且剑指背后的资本。

2020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账号侠客岛,刊发了一篇题为《影视抄袭剽窃者,怎能成为榜样?》的文章,再次点名批评了郭、于二人,二人的节目录制现场被叫停。

2020年12月30日,35轮谈判,7年长跑的《中欧投资协定》签署了,核心内容就包括“保证相互投资获得保护,尊重知识产权,确保补贴透明性。”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里面也着重把知识产权纳入,并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已上升到国家层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要。结合郭、于二人的“道歉”便可看出,法院判决十多年都坚持不道歉,甚至还在其他作品中为自己狡辩,某小说中写到“被冤枉抄袭最后得到平反,污蔑者被判刑。”总局的铁拳下来了才匆忙道歉,属于被逼无奈,并不是良心发现。

我们来看下什么是道歉的正确姿势。2008年艳照门,电脑修理工泄露了隐私,陈冠希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害者,但即便万般委屈,陈冠希仍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是受害人及家属道歉,二是向自己父母道歉,三是向普通大众道歉,四是向以他为偶像的年轻人道歉,五是永久退出香港娱乐圈。陈冠希的人品不做评价,但就这段道歉来说,非常诚恳,且十几年过去了,说到做到。

再来看看郭的道歉内容,首先是时间,此前作家们的联名抵制、官媒的批评,郭均未于理睬,却在12月31日凌晨发道歉信。此时新片已收割了第一波票房,且大家都忙着迎新年,关注度降到最低。其次是内容,郭把迟来的道歉归咎于“成长中的年少轻狂”和“无法证实自己的疮疤”,并大量煽情和回顾,而真正的道歉寥寥数字。同时“泪里藏刀”,道歉中还做了道德绑架,“愿意将抄袭作品全部版权收入赔偿给庄羽,若不接受,就将这笔钱捐出去做公益。”将庄羽逼到一个尴尬的位置,要知道2006年法院判决郭抄袭事实成立,要求赔款并公开道歉。当时只赔偿了庄羽21万,并且未当面道歉,登报公开致歉也只是贴了判决书,显然对判决结果不服。于的道歉也差不多,各种卖惨、哭穷来铺垫,毫无悔过之意,还要“创作出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故事”。

作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的汪海林透露,于正和郭敬明是被中国编剧行业开除了的,在编剧这个行业里“社会性死亡”了,“任何正规的编剧活动里都不会有他们出现……”可悲的是,这两位仍然是资本、流量和粉丝追逐的对象。对,这才是最大的问题。这么多年下来,资本盲目逐利捧红了“劣迹作家”,致使不少青少年价值观崩坏。

郭、于二人不仅不道歉,还以导师身份活跃在大众视野,毕竟黑红也是红,时间久了大众也就忘了他们的过去。那么资本就这么没骨气吗?资本为了利益确实毫无底线。而三观未丰的粉丝也以耻为荣,甚至发出这样的言论“庄羽应该感谢郭,是郭的改编让她作品真正火了”。再看看现在演艺圈的风气,作品间抄袭成是常态、演员演技不重要只看脸、剧本烂没关系粉丝大肆吹捧,妥妥的劣币驱逐良币。郭的作品拜金主义盛行,于的作品全是帅哥美女在后宫勾心斗角,两位为这个社会贡献了怎样的三观?

索性,重拳已经击出,但依然是迟到的正义。金钱尚能赔偿,但被偷走的地位和人生,是还不清的。郭、于二人用实力演绎了什么叫“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