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科技监管政策解读

2020-12-28 由 发布 阅读(2191)

为了建立健全市场制度、防范金融风险,2020年,金融科技监管从严到紧,进入了金融科技强监管元年,金融科技巨头也已经开始被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金融科技巨头,在把握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创新监管办法,在促发展中防风险、防垄断。”

金融科技监管不断强化,金融科技监管领域相关政策密集释放、频频落地。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对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做规范指导,正式发布了三项金融行业标准,分别是《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通用规范》和《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随着金融科技监管的增强,2020年下半年,针对金融科技监管的多项政策也都纷纷落地。

1、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第一,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要按照规章经营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互联网贷款业务,被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第二,明确了单户消费信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防止授信过度。第三,银行加强对金融合作机构进行名单制管理。第四,取消了联合贷款的比例限制,明确禁止互联网异地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需要审慎开展,暂时没有完全限制。

以上这些金融科技监管政策重新调整了助贷行业,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开展了助贷业务模式转型。助贷模式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变,努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的ToB端技术服务,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所以持牌成为金融公司的主要发力方向。

2、民间借贷利率上限4倍LPR新规是否适用于持牌的金融机构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其中提到民间借贷利率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了2015年发布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

先前的金融科技监管司法判例中,“两线三区”是大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零售借贷纠纷参照的计算标准。如今,金融科技监管“两线三区”已经翻页,4倍LPR标准上线,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否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亟待明确。

3、《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发布

2020年9月13日,《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由国务院印发,由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开展证券交易和准入监督管理并由其他部门组织执行和监管,申请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要求需要向人民银行主管部门提出。该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说明,金融控股公司通常是泛指依法成立,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自身只是负责直接进行股权投资和管理、不直接进行其他商业性投资和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说,如果同一家企业公司对于银行、金融租赁、信托、保险等其中的两家和两家以上公司都具有一个指控的权利,那么很有可能就被认为会引起其他金融控股。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9)》的数据显示,到2018年底为止,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准”金融控股平台共有80家,这80余家“准金控”平台都会受到影响,迎来新的金融科技监管挑战。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拥有金融牌照成为重点,国内已经拥有两张及以上金融牌照的互联网金融很多,其中蚂蚁集团已经获得了6张金融牌照。蚂蚁集团参照《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将计划中设立一家普惠金融控股公司,遵循金融监管的规定,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将其现有全部金融业务都纳入了金融科技监管,这样就更加有利于我国金融生态的保护和改善。

4、银保监会和央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和央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小贷将面对最强的金融科技监管,大幅提升借贷门槛。第一,提高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的资本不可能少于人民币10亿元;互联网小贷企业跨省登记注册资本的实缴融资总金不少于50亿元。第二,单笔联合贷款中,网络小贷企业每笔融资的比例应当少于30%。第三,自然人个体单户办理网络小贷的费用不得少于30万元,不能超过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第四,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上限统一上线为5倍。第五,金融科技监管严令禁止信贷资产转让。

金融科技监管政策严格,网络小贷的高门槛使得网络小贷牌照的价格缩水,合作互联网金融平台想转型但是因为难度加大而望而却步。金融科技监管新规提高了网络小贷公司出资的比例,减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但是网络小贷公司使用资金的效率也受到了影响,让网络小贷牌照成为鸡肋。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即使拥有网络小贷牌照,但也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增加注册资本,如果不增加注册资本,只能放弃小贷牌照,把资产平移到合作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

5、个人征信牌照申请放开

金融科技监管中,个人征信牌照申请是否已经打开,暂时信号还不明朗。目前,国内仅有百行征信一家持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是2018年挂牌成立的征信机构。2020年12月4日,央行网站信息称受理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筹)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

朴道征信由北京金控集团、京东数科、小米等企业参股成立。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为35%、25%、17.5%、17.5%和5%。

朴道征信作为我国第二家个人征信机构,建立速度可谓是火速。朴道征信以市场化的形式出现,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征信机构作用,有利于推动公司良性发展,也对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征信体系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