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

2019-12-24 由 发布 阅读(735)

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在2019年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峰会上发表演讲,他提出“伪私募”目前在市场上存在的风险日益增大,需要引起重视并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这类私募基金层出不穷、花样繁多,大多借基金的名义实际开展着接待业务;也有部分“伪私募”在多款产品关联操作的幌子下,进行公司内部的利益输送;情节最为严重的,还会借私募基金之名,在外招摇诈骗、非法集资。

因此,负责人指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提升私募基金监管效能一事提上了日程,同时在六个方面重点完善私募基金监管机制: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执法力度,严厉处分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引导审计公司、托管公司等发挥好其中介、监督作用,借此完善好私募基金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清楚投资者背景,同时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制度;大力宣扬信用良好的机构制度,促进各企业向着规范化发展;提升相关私募基金监管协会的工作效率;全力优化私募基金监管的相关负责人信息登记表并严格备案其产品信息。

该负责人还指出,在私募基金监管市场中,资本形成能力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参考内容。私募基金监管行业在2014年总体纳入统一监管后,增长速度急速上升,私募基金监管的效能也在不断提升,在创新领域也为资本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诚然,在发展私募基金监管效力的同时,也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这些问题主要体现为,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低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募难”“质低”“量小”“投短”等一系列问题。在私募基金监管范围内这些问题显现的同时,“伪私募”所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展现。

在负责人看来,这些问题的显现与相关机构对于私募基金监管的水平有着密切关系。除此以外,还与外部竞争市场的大环境与制度设立有关,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在私募基金监管效能的问题上把握问题根源,既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又要稳住大局、统筹协调。在实行私募基金监管方针之前,总结掌握行业的发展规律,在分析清楚市场走向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做好对于私募行业的风险转化、处理工作。

私募基金监管团队要团结各方,在各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明确私募基金监管在多层资本市场体系以及实体经济领域中的重要性;强化风险防控以及私募基金监管的力度;在私募基金监管体系中营造高效、良好的环境制度。

因此,在私募基金监管体系中,要包含“三个共识”的基本要求。该思想指出私募基金监管行业发展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力求从共识发展到落实、落地与见效,由此将私募基金监管效能推向一个更高质量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