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4月1日实施

2020-04-02 由 发布 阅读(1192)

         4月1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落地实施,证监会正式宣布取消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废除了之前规定的外资股比最高不得超过51%的规定。2018年,证监会初步确定基金、证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放开到51%,2021年取消这一限制,而今将这一时间点提前到了今年。近日,外资公募基金加速布局中国市场。

         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其中明确将在2020年取消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3月由证监会出台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就对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作出了部署:第一、准许外资依法依规由参股转为控股证券公司,体现外商投资这一属性;第二、逐步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准许新设立的合资证券公司进入资管、信托等业务;第三、严格规范境外股东条件,外资股东必须为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声誉的金融机构,具体要求为近三年营业利润、收入、规模均位居世界前列,同时有较好的信用评级;第四、将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统一化;第五、制定由于境内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公司性质改变的相关法规。

该《办法》对合资券商的境外投资者列出了六大标准:

  1. 1、境外投资者(股东)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和法律法规较完善,当地的金融监管部门与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有合作关系或已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 2、须持续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最近3年内无当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司法等机关的重大处罚,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3、须在当地合法成立,最近3年内各项财务指标符合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
  4. 4、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完善,无系统性风险。
  5. 5、经营能力和声誉获得认可,近3年收入、利润、规模等均位居国际前列,长期信用保持较高水平。
  6. 6、其他由中国证监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审慎性条件。

         纵观《办法》对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和认定合规境外投资者的相关规定,显示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和降低风险的考量。4月1日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后,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和路博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就提交了关于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其中贝莱德系美国上市投资管理集团,截至2019年底资管总额达7. 43亿美元。路博迈成立于1939年,也是华尔街老牌资管机构,深耕共同基金和公募基金领域多年,此次入华显示对中国金融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

         贝莱德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2020年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但长远来看中国市场依然有较大潜力。贝莱德和路博迈已率先在上海建立运营部门,而目前已登记的外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大部分位于上海,包括富达国际、英世曼、桥水基金等,预计将为上海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