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新效能

2019-11-22 由 发布 阅读(705)

日前,由国家发改委、中共中央等联合制定公布的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文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轰动了整个私募基金行业。该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做出了新的要求。规定指出任何企业若在经营范围或注册名称中体现“基金管理”字样,均要求私募基金行业管理部门将信息上报各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类企业的监管审查力度。除此以外,在工作业务中不涉及金融活动的企业,严禁在企业介绍中体现“基金管理”这一效能。

这一清单出台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其归为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致力于营造公开、透明、公正的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氛围,严格区分真正私募基金企业与从事“伪私募”违法活动的机构,清理市场环境、明确私募基金市场准入边界、促进优质私募基金企业蓬勃发展。

因此,相关监管机构需要协同合作,打好配合战,在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条例的约束下,对打着“私募基金”旗号却不做实事的“伪私募”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将更好的市场环境留给真正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合规发展的优质企业。随着市场环境向好、市场准入隐形壁垒进一步消除,私募基金行业管理也会更加高效、规范、透明。

清科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也对此表示,这次重大改革会使得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私募基金投资史也会随之迎来一次重大改革,改革效应深远、积极。

此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并入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也是为了解决目前私募基金行业准入不够公开透明、隐性壁垒导致“准入难”的现状。在此之前,不同地区私募基金市场准入流程不透明、标准不统一也导致行业内企业发展步调不一,甚至一些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被设置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在市场上存在被歧视的情况。

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协会将该问题向有关监管部门汇报后,今年加强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就是致力于规范各地政府对于私募基金企业的指导政策,改变目前市场上一些正规私募机构发展不利的现状。

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新规出台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协作机制成为又一大发展目标。由于私募投资资金的特殊性,即向外部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而非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者需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向合格的投资者进行募资行为,并为投资行为带来的风险负责。

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协会要求强化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约束,要求管理人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集中、持续进行管理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为了加强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协会的管理力度,相关负责人与市场监管总局签署信息共享协议。由此一来,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协会将掌握在市场监管总局登记备案的相关注册数据信息,同时建设开发数据信息对接平台,使得业内信息在监管部门间实现共享共用,加强私募基金行业内各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效率,共同改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