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迎来行业严监管

2020-11-11 由 发布 阅读(1171)

经过舆论的发酵和监管的谈话,蚂蚁集团最终暂缓上市,这引发了一系列有关金融科技监管前的猜想。

双11上午,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1世纪亚洲金融峰会上表示,金融科技本质还是以金融业务为核心,故依法将金融科技业务纳入监管,对同一主体业务一视同仁,接受统一的准入标准和持续监管,沿用同等的业务法规和风控要求。

梁涛认为,金融发展和创新必须基于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要注意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尤其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等,要建立能够涵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综合领域的适应数字化金融要求的风控体系。

通过近期各级金融监管的发言可知,金融科技所面临的监管态度已经愈发严谨,从之前的鼓励金融创新转变为防范新型金融风险。

金融行业数字化不会一蹴而就

我们常探讨的经济数字化和现在面临的金融数字化转型相辅相成。这些年金融行业数字化发展迅速,包括电子化、移动化、智能化,引用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科技手段。尤其在疫情爆发后,线上智能化服务得到了广泛应用,响应了“非接触式服务”的号召。

纵观中国金融数字化转型,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部分机构仍处于顶层战略阶段,数据安全与保护,客户体验等都有待完善。在金融科技不断深入传统金融领域的同时,仍要持续关注金融科技的潜在风险,稳妥发展,让金融数字化符合监管的要求。

在此,监管依旧强调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和坚守风险底线的原则。转型不能仅仅是从线下搬到线上的技术层面转型,而是金融商业模式的转型。首先要服务好用户,其次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转型策略,第三要积极完善风控体系,与专业第三方合作。

目前主要的金融数字化转型中所暴露的风险主要是以蚂蚁集团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公司联合银行推出的贷款服务。就此监管指出,责任主体必须确定,不得将数据等敏感信息和核心职能外包,其次风控要遵循独立性原则,自主开展贷前袋中贷后的风控工作。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问题,此次在蚂蚁上市前夕,银保监会与央行加紧推出网贷新规,对网贷业务的注册资本、业务范围、杠杆率都作出了新规,逼迫蚂蚁集团整改。

关于巴塞尔协议的争议

中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变局,在这历史时刻,全球金融行业正在翻天覆地地变化,中国在这轮创新变革中有望跻身世界前列。在不少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中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我们需要巩固已经领先的行业,比如制造业、贸易、外汇储备、银行体量,更要在其他核心领域发挥自己的优势,比如支付、大数据、征信、数字资产等。

金融科技则是将这一优势从战略层面落实到实际业务场景中,如果科技基础是金融领域的“能源”,那金融则是“设备”,中国在金融科技的联合运用中将取得强有力的后发优势。

金融科技虽然走的时市场化路线,但应该由政府统一规划,由市场公开竞标协力搭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由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机构来牵头运营,由大众和相关企业和机构共同使用。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是我国金融发展的核心优势,是金融创新的基础。

关于巴塞尔协议,从没有过时,它正是在总结历史上多次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下建立发展起来的。巴塞尔协议的本质解释是“有多大本钱,做多大买卖”。这在任何时候,对任何金融机构都是正确的,永远不会过时。过高的杠杆率会使金融机构乃至整个社会暴露在巨大风险中,牵一发而动全身,最终泡沫导致系统性风险。必须由监管来制约风险的发生。

很多金融创新为了绕开金融监管,刻意拉长了交易链条,层层嵌套,不仅提高了交易成本还讲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雾霾化”。底层资产逐渐失去本质属性,对各级信评也增加了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蚂蚁集团之所以用30多亿资产放贷3000多亿,亦有这种趋势,利用资本市场的资产证券化循环融资40余此,这种滚雪球的融资模式及其危险。

金融监管目前的原则

一是要以金融功能和风险实质监管取代机构名称监管;二是要按照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监管,把握好鼓励金融创新和促进风险防范的平衡;三是要防止核心社会资源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