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类改革,持续经营更规范

2020-07-10 由 发布 阅读(1143)

证监会在2009年出台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标志着第三次改革落地。为了进一步对证券公司进行审慎监管,促进证券公司的业务活动与其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的管理等情况相适应,今年7月10日,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分类改革再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以期实现证券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

与2017年7月的证券公司分类改革的评级规定相比,今年的新规对证券公司分类增加了四大加分项指标,分别是:风险管理全覆盖及风险监测有效性评价、财富管理业务、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评价、资本约束。

四大新增指标完善了扣分规则,鼓励证券公司差异化发展,在原有的分类监管制度总体框架上,对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升级优化,重点处理在现实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便于更好地适应新环境下证券行业的发展以及满足审慎监管的需要。

此次证券公司分类改革进行的修改内容有:

进一步适应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需要。从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机构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对技术投入等方面,综合考察,优化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以期通过此次证券公司分类改革,突出证券公司的主业,突显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进一步强化合规、审慎经营。此次证券公司分类改革能更加准确地反映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状况,通过完善扣分规则,对证券公司和其从业者被予以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的,加大扣分力度,明确对治理与内部控制严重失效等经营管理问题调降证券公司分类级别的依据,从而使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和标准更加完善。在新规中,如果证券公司或者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出具警示函责令其公开说明情况,则在证券公司分类中每次扣0.5分。

重视资本约束,增设机构与财富管理业务相关指标

此次证券公司分类改革下,非常明显地突出对证券公司的资本约束,规定中“在证券公司评价期内风险覆盖率达到130%且净资本150亿元以上、风险覆盖率达到130%的,分别加2分、1分”。

此外,同样是新增的财富管理业务相关指标。对证券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或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所得的收入,位列行业前10、前20的,分别加1分、0.5分,这两项取高分值在证券公司分类时加分。

除了增设证券公司分类评分指标,新规也取消了一些指标。比如净资本收益率和成本管理能力,新规下将这两个指标整合为:证券公司上一年度经营净利润位于行业中上,且净资产收益率位于行业前10、前20的,分别加1分、0.5分。同时还删除了与营业网点相关的分类评分指标,也就是说,证券公司再也不能靠新设营业部来提高分类评分时的优势。

增减并进,此次证券公司分类改革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特色化发展的大力支持和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