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债转股来袭|台已搭好 准备就绪

2016-10-11 由 发布 阅读(895)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近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中附有《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其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的总体思路、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强调要遵循法制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债转股,建立债转股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

消息一出来,受此影响,债转股概念股纷纷上演涨停潮,但是作为债转股重要参与者银行机构却表现平平。但是大家还是偏向看好债转股对银行带来的利好,由于银行股市场体量较大,拉升价格对资金消耗较大,因此短期并未出现强势反弹的表现,属于正常,走势主要还是受制于资金和市场环境。

有人担心,一直处于上升状态的中国企业债务特别是国企债务可能会破坏中国经济。那么这一次债转股大潮,是否真的会如预期一样掀起新一轮风暴呢?

其实债转股并非什么新鲜事,中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实施过,但是手时代背景不同,当时债转股主要是政府主导,比较政策性的。而此次与上一次有所不同。据文件,在债转股过程中,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不能干预具体事务;不能确定具体转股企业,搞“拉郎配”;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也就是说,政府放开权限,怎么说、怎么做,它不做强制,由市场来主导。而政府所做的就是不断完善好政策、制定规则和坚强监督机制等。

有分析认为,这一回是由银行作为股权投资主体,债转股将为国内股市带来主题投资机会:银行股、周期行业龙头股、AMC概念股。债转股政策的推出,将不仅有助于缓解市场对银行坏账、对周期行业债务危机的担忧,对A股构成宏观层面的利好,更具主题投资价值。

一位基金人士表示,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可以咨询身份或第三方平台托管的方式来分食蛋糕。

海通证券认为,银行或采用债转股试点与投贷联动试点配合的方式。银行或将成立新的资产管理公司(AMC),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直接承接银行债务。其中,该股权投资基金作为GP(普通合伙人),银行理财资金或类似资管计划作为LP(有限合伙人)。

有业内人士说,银行并没有庞大的团队来做处置,未来银行有可能将一部分处置工作外包。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民间资产管理公司或许以被收购或者合作的方式,参与到银行债转股试点中。

而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参与,一种方式是以第三方的角色参与。第二种方式是以咨询业务方式参与。因为有的企业有多个银行债权人,需要一个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平台承接债券组合,在企业基本面好转时,协调各方债权人共同进退,“银行自己不能既做裁判,又做选手”,且银行的投行部缺乏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相关人力积累可能不够,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可以为其设计债转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