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下的金融科技数字化转型

2022-04-11 由 发布 阅读(719)

蚂蚁集团上市被暂缓,金融行业备受影响,引出了金融科技与监管的大讨论。

2020年11月11日,在第15届21世纪亚洲金融峰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发表讲话称,“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一致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

梁涛指出,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财政金融安全三者之间的矛盾一定要处理好,我国对于金融大规模数字化的发展转型还只能在实践中处于初级阶段,一定要更加重视它可能带给我们的新型风险,尤其需要重视的就是对于企业大规模数据库信息安全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服务市场垄断这些新型风险的挑战,建立健全一套涵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多个领域,更加符合数字化时代所要求的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

在本次会议上,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范文仲也曾经说到,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机构在推动金融的创新过程中都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金融机构与高端科技公司只要能够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就一定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有人说,金融的创新就一定会预防或者消除风险,纵观历史,以往的任何一次金融的创新都没有减少过这样的风险,反而需要更加健全完善的体制和监督规则来防止和约束这样的风险,金融机构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一定要遵守和尊重基本的规则。

如今,国家对金融科技的态度由原先的鼓励创新转变为严格监管,监管理念和监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金融数字化转型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斗

金融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我国经济数字化发展的新动能,但是金融数字化转型一定要坚守住风险底线。

近年来,金融行业不断实行各种金融战略,经历了从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到数字化金融的转型过程。期间,云计算、大数据、 AI和区块链等新兴科技对金融行业的作用不断加强,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强调,中国的金融数字化转型将面对这不同的机遇与挑战,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梁涛还提到,金融数字化转型一定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中国银保监会也会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导向,在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积极推进金融科技的应用和模式探索,探索创新新模式。新冠疫情发生之后,鼓励银行运用技术手段积极为客户提供线上服务,让“非接触式服务”场景更加多样,让线上业务办理效率更高、更便捷。

纵览整个金融数字化转型形式,梁涛表示,我国的金融数字化转型正处于初步阶段,一些金融机构的顶层战略设计和执行力落地需要进一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尚有提升空间,客户服务需要改进与提高。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产业融合的深浅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发掘。另外要加强关注金融数字化转型引起的各类风险。

对于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未来如何发展,梁涛表示,要坚定不移地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国金融信息科技企业的发展,提高我国金融数字化进程的速度,优化客户服务和产品体验,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另外,要时刻高度地关心金融科学技术所带来的风险与影响,提前进行工作部署,增强其前瞻力,保证我国市场上的金融业发展公平和稳定。因此,金融企业在希望能够更好地借助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积极促进其数字化向市场经济转型时,一定首先必须牢牢把握住互联网和金融行业发展的基本底线和加强金融监督工作。梁涛在《关于金融向数字化转型》中就提出了两条必须坚持的原则,首先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其次是要坚持风险基础和底线。

由于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的不断应用与渗透,导致金融行业对于金融数字化转型更为急迫,但数字化转型的不止是技术,更是金融商业模式与业务的转型。因此,梁涛表示:首先,要了解用户,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其次,要认知自己,走适合自身特色的数字化转型道路。第三,了解合作伙伴,增强与第三方合作时的风险防范。

梁涛对我国数字化经济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尤其特别重要的是在讲到如何认证第三方协同伙伴,加强对在第三方协同伙伴合作领域各个环节信用贷款的风险监督和防范问题时,明确提到蚂蚁集团以及其他一些金融科技企业和银行共同发起并推出了"互助贷"这种新型的第三方联合信用贷款商业化模式。梁涛认为,金融机构和高新技术型公司在进行项目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地做好对项目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各种风险的管控和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好对项目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的控制。

首先,要把握信息科技主体责任,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管理的第一个责任者就是其本身,在进行信息科技外包时,他们不得把其所有的管理职能和责任都外包了出去,还有他们不能把诸如战略相关的信息策略管理、内部审计等具有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部门进行外包。其次,风险判断尽量由风险管理部门独立决定,遵守实施风控住原则,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客户准入、风险评估等核心业务工作。

联合贷款虽然扩大了业务场景,推动了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但也需要正视风险。因此在蚂蚁集团上市进入最后阶段之时,央行和银保监会共同出台重磅新规,对网贷平台进行彻底整顿,规范信贷业务、统一经营与监管规则,目的为促进网贷业务健康发展,最终使蚂蚁集团暂缓上市。

巴塞尔协议原则对金融机构来说,所蕴含的道理永远不会过时。

央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新规,北京金融控股被纳入第一批的5家金控试点范围中。北京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原中国银监会国际部常务副主任范文仲,曾在发言中标的自己读金融科技的观点,同时代表代表国有金控集团做出了表态。范文仲认为,全世界目前正经历一轮新的发展、变革与调整,曾经的40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最新一轮的金融科技创新中,中国凭其独特的经济将走在世界的前列。

中国的金融业规模取得了强势发展,已基本具备了大国金融的战略条件,中国的金融业改革也正在与全球金融强国接轨,已发展成为全球的金融业和经济强国。比如,中国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个制造业大国11年,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一个贸易大国和全球第一外汇储备大国,在全球十大银行榜单里就有4家中国银行入选。

中国金融数字化转型需要金融的创新,我国刚好拥有良好的经济和金融基础。大数据、支付、征信、数字资产交易这个四个领域构建成金融科技的基础设施,今后将代表着一个国家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范文仲说,我国目前具有优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科技基础设施本身就是金融领域的能源和电力,是金融大都市的轨道和地铁高速路,我国的基础设施建筑投资多年来一直保持在高速增长的状态,具有很强大的后发优势。

范文仲认为,如今已经到了一个金融和信息化科技的新时代,金融基础设施的建筑和设计规划的主要职责应该由地方政府承担,让社会和市场机构一同进行建设,由非营利性组织自己来承担和负责运作,最终应该让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使用。国家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是由中国的金融科学和基础设施决定的,中国金融创新的背景和后发优势明显,在未来将会更多的机会带动世界金融的创新。

提及巴塞尔协议,范中文讲到,有些专家和机构对其有误解,认为巴塞尔协议提到的内容早已过时,而事实上,这个协议正是经历了历次金融危机之后,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巴赛尔协议简单来说就是自己有多大本钱就做多大买卖。这句话的道理在任何时代、对于任何人和金融机构都非常经典,永不过时。

范文仲还指出,如果估值脱离了现实的基础,过高的杠杆率由不容的金融创新语言所影响发生,助长了金融制度泡沫的扩散,引发了一种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中国金融制度规模和其复杂性程度正在逐渐增加,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监管机制来防范和减少金融风险。金融机构不但需要减少和提高交易费用,同时还需要改善大气中的雾霾环境。一些金融技术的创新貌似是降低了其交易费用和成本,实则这些金融贸易链条被拉得很长。

范文仲说,国际金融危机带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影响深远,需要我们时刻警醒与反思。例如,资产证券化是一项金融创新,西方的金融机构在第一次金融危机爆炸事件发生之前,通过多种手段实现了信贷资产的证券化,把自己的信贷产品全部打包并卖给适当的风险投资者,虽然从其表面上看,发行机构已经向外界转移了很大的风险,但其实存在于金融系统内的这些风险仍然而是存在。并且最终极端的投资者也因为其所处的交易链条而不停增加,距离最开始的基础性资产也就越来越远,交易的透明度也会随之减弱。如果信贷发行人将资产包转卖,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审计和考察也会因此而降低,道德风险也就会因此而增加。

蚂蚁集团上市之前的房贷模式就和美国次贷危机的盈利模式相似。2018年,重庆原市长黄奇帆曾在会议上指出蚂蚁集团以前放贷的秘密:用30亿资本循环发行,形成3600亿的贷款。首先用30亿的资本向商业银行拆借发展成60亿小额贷款,从而在银行中形成90多亿的小额贷款规模,之后在资本市场循环发行40多次ABS,最终形成3600亿规模的贷款。最后蚂蚁集团被监管约谈,限制循环次数,重塑联合贷款模式。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范文仲给出三点需要注意的建议:一是设立严格准入机制,加强监管,一视同仁;二是随着金融机构的成长,监管要求从松到严,使金融创新和促进风险防范达到平衡状态;三是保持核心的金融资源的价格,防止被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