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一般可划分成两大类别:一是个人投资人,二是机构投资人,三是产品投资人。
个人投资人是以自己的身份在私募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的投资人。由于个人投资人具备较强的资本和丰富的投资经历,因此往往选择以私募股权投资为主要目的进行投资。私募投资者是我国目前私募资本投资的主体,其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和弹性都很强。高净值人士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他们的资产负债表已经超过了一个标准,而且他们的投资要求更高,对风险的耐受性也更强,他们一般会把自己的一些钱投入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去。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是我国目前私募基金的主要参与者,其投资活动一般由专门的组织进行引导与监督。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以自己的资产或者受托资产为主要投资对象,以自己的资产或者受托资产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资产。而在我国,机构投资者是我国公募基金的主体,其所进行的投资不仅能为公募基金的发展带来长远的资金保障,而且还能利用其自身的独特优势,为公募基金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收益。我国的金融市场中,我国的金融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境外的金融市场主体。产品类别的投资者一般包括了以下内容:私募投资基金、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基金专户、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境外资金(QFII/RQFII)、社会公益基金等。
除此之外,也存在着一种特殊类型的投资者,即拥有专门的投资知识和经历的个人或机构,这些人一般会利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达到长远的资产升值和财富的目的。我国目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以少数的职业股权投资为主,其投资活动一般都由专门的组织来引导与监督。
《暂行办法》对私募资金的筹集范围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进行了适当的限制。根据《暂行办法》第12条,“私募资金的合格投资者,应当是具有一定的风险辨识和承受能力,在单个募集资金中投资总额不少于一百万元,并满足以下有关条件的机构或自然人:(1)资产净值不少于一千万元;(二)个人财务财产不少于三百万元,且连续三年平均人均纯利不少于五十万元。第一款之财务资产,系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另外,根据《暂行办法》第13条,以下投资人可以不对最后投资人进行渗透检查,而将其认定为“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其投资额可以少于一百万。(一)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退休基金和社会福利基金,如慈善基金;(二)在本公司登记的、合法成立的、在本公司注册过的;(三)对所经营的私募资金进行管理的私募资金的管理人和员工;(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应当允许的投资人参加。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7条,将《暂行办法》第13条中的“合格投资者”认定为“合格投资者”,并将其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将投资人划分为一般投资人和特殊投资人,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规定进行区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在面对专业投资者的时候,管理人可以不遵守投资人的适当性义务,具体内容有:对专业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其所对应的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销售过程中的录制/录像工作等。
在此以私募资本市场为研究对象,对私募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从投资类型来看。根据调查的资料,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进行了调查,得出了以下结论:在这些投资者当中,有一百多万的历史账户,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是个体投资者。个人、机构、产品种类的投资人所占比例为:94.22:2.72:3.06(有少数样本中,有一种是在一个公司中,有一种是与一个公司的投资人共享一个公司的账户,所以这一部分的资料会有一定的偏差)。当前,私募投资者仍以私募投资者占主导地位。相比之下,海外的避险资金投资者所占比例则高达60%以上。而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对于私募基金的资金分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也是推动其走向专业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次是在资金流向上。从当前投资人的通道状况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投资人都是以代理的方式参加私募基金的投资,而且占比很高,高达87.45%。对通道的高依赖性也表明了通道对投资者和管理人都具有很强的讨价还价的力量,经常会出现在通道会向投资者和管理人征收很高的认购费和管理费的分红,甚至还会对参加管理人的绩效薪酬进行分配。在区域上,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五个省份占据前五位,分别占据了总人数的45.19%,而排名前十的省份则占据了68.33%,与当前各个省份、地区的发展趋势以及基金经理聚集的区域基本一致。从年龄和性别上来分析:个体投资人中,以55。05%的个体投资人是女性,44.95%的个体投资人是男性;其中,中年人群最多,36周岁及更高的比例达88.7%;
接着,分析期限的分配情况。投资持有期在2年以下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3.53%,但是,在2年以下的投资持有期比较少,78.78%的投资者持有期少于1年,这表明这一类的专业投资者为了达到调仓的需要,对其所持有的产品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其次才是机构投资者。按照个人、机构、产品维度进行细分,发现产品类型的投资人拥有最少的持有量,并且拥有最大的灵活性,这与他们对逐利避险的态度呈现出了正向的关系。机构和个体的投资组合较为稳定,它们的投资组合的期限也要大于产品组合的投资组合。
最后,在投资额上。从投资者的类别来看,有近半数的机构或产品类型的投资人的投资总额都在一千万元以上,而个人投资人的投资总额则是在一百万到两百万元之间。由于个人投资者数量众多,投资金额较小,因此,私募投资基金已逐渐成为个人理财的主要投资品种。尽管达到了最基本的投资标准,但是对于复杂的产品,他们并不一定有充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