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调整影响

2020-08-21 由 发布 阅读(1073)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保护上限将锚定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取代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什么是两线三区?

所谓两线,涉及到两个利率,按照此前规定,分别是年利率24%和36%。跟着这两条线,划定出三个区域,不同的区域里,法院的态度就完全不同。

借钱的年利率低于24%是司法保护区,这笔借贷是法院认可的,民事法律给予保护(这里的保护不是说逼着借款人一定要还,而是说可以按法律程序执行);

借钱的年利率高于36%是无效区,换言之,出借人想要收高于36%的利息,法院不会承认,而借款人要是已经还了超出36%部分的利息,法律支持他要回。

而24%-36%之间的区域叫作自然利率区,这部分,司法就两不相帮。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这部分利息,借款人不给,法院不予保护(不帮你催),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这区间的已支付利息的,法院同样不予支持。实际诉讼中,法院多数情况下判定超过24%的部分无效,故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暴力催收的滋生。

这“两线三区”的区分,就引出了一个概念和一个标准:概念是:24%就是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标准是:年利率超过24%以上的借贷,就算是高利贷。

15.4%的计算口径是APR还是IRR?

所谓APR,即年化收益率,贷款的全部成本占贷款实际本金分摊到每年的比例。而IRR为内部收益率,指按照未来还款的现金流折现。大概率是按照APR来算的,否则大多数消金机构都要活不下去了。据测算,若IRR年利率为24%以下,换算成APR可以低于15.4%,但实际上,目前大多数公司放贷利率按APR计算却高达27%上下。

小贷、消金、信用卡受此影响吗?

大家的普遍印象是,持牌金融机构不可能比高利贷还高,但事实上,很多非银机构利率是远超15.4%的。其中,小额贷款公司中超过36%是普遍现象,大多以服务费、砍头息、保证金等名义变相收取。除小贷公司之外,多家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产品利率也超过15.4%,是否会受到影响?研究人士认为,小贷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将小贷公司等视同金融机构,信用卡和消金公司同样属于持牌金融机构,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但实际判决中可能会出现参考民间利率的情况。

有个有趣的现象,信用卡逾期者与网贷用户的重合率在30%左右,很多老赖不是真正想赖,他们正努力用网贷薅来的羊毛还银行的债。当网贷都被干趴下后,逾期者也将面临“断供”。消金这个大雷也差不多是时候要爆了。

为什么网贷利率下不来?

大幅降低的保护线将让其陷入困境,以小贷公司为例,运营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金融机构借款等来源,相对单一,资金成本可以达到8%,另外包括风险成本、运营成本以及人力成本等,综合成本大约在20%-24%左右。而24%以上利率的主要客群主要包括:普惠金融人群、以及非理性借贷者。

具体来看,贷款的刚性成本包括资金成本、获客成本、坏账率等几个主要类别,目前大银行的资金成本在3%左右,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在4%-5%左右;通过流量投放单个获客成本在1000-2000元,折算成比例的话,能占到4-5个点,接近资金成本;而做利率在18%-36%这个客群的机构,不良率至少要在6%以上,这三者成本已经触碰到16%上限,再算上运营及人员成本,很难获利。助贷平台情况更糟,资金成本和坏账率还要再翻一番,叠加疫情的影响,逾期客户的增多,未来不良率只会持续走高。

而依靠互联网巨头流量的小贷公司影响较小,毕竟获客成本较低,如蚂蚁“花呗”背后的重庆阿里小微小额贷款公司、京东“白条”背后的重庆两江新区升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

从《规定》​看监管的态度

最高法的最新法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从以前的24%、36%砍到不能超过15.4%。网贷早就死了,《规定》一出,助贷机构也死了。中国网贷十来年,除了诞生了很多上市公司,也诞生了裸贷、校园贷和各种家破人亡。以前民间借贷的存在助推着利率市场化,这样才能让信用低的人也可以借到钱。现在监管想明白了,相比和谐社会,“让信用低的人借到钱”一点都不重要,牺牲信用低的人的便利是可以接受的,谁让你信用低呢。借钱代价高与借不到钱相比,很难说后者比前者更好,只是高利贷和老赖的纠葛将再次沉入灰色地带。